关于做好2015年河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
招生工作的通知(2)
各招生老师:
按照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高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〔2014〕952号)的有关要求,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招生计划管理和招生录取等工作进行转移、下放,各校外教学点广告及招生宣传资料由主办高校统一印制和颁布,严禁校外教学点自行制作、发布学历招生宣传信息,严禁在招生宣传中以任何模糊虚假信息误导学生,严禁高校和校外教学点擅自提前向学生发放“录取通知书”与“入学通知书”。
现对招生老师要求做出明确规定:
1、任何人不能私自印发简章,必须用我院统一的简章。凡私自印发简章者,我院将根据对社会的造成的影响,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禁止宣传招生等处罚并公示,造成严重后果的,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2、任何人不得在成人高考录取之前招收所谓“免试生”、“超前生”、“进修生”等违规招生行为。
3、禁止我院招生宣传老师与个人、非法人单位、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合作办学及招生。
4、严禁在招生宣传中以任何模糊虚假信息误导学生,不准给学生任何不符合实际的承诺。
5、严禁在网络发布模糊虚假的学历招生宣传信息,所有信息都以我们学校成教官网发布信息为准。
2015年8月9日
继续教育学院